救世會期刊

2021-01-01
2021元月號期刊:過好日子

 

過好日子


「如果能重來,我們應該可以把日子過好….」
「現在還能說什麼?….只希望巧兒能過好日子吧。」
 
    好好的一樁婚事,就這樣給耽擱下來,至今不了了之。芳宜和男友相識十年,原本都已論及婚嫁,兩人卻相繼被查獲持有、吸食毒品被判入獄,更糟的是,芳宜入獄的時候,女兒才出生沒多久,失業老父無力代她扶養孩子,男友家人剛夠餬口的收入也是自身難保,於是,巧兒─芳宜才兩個月大的女兒,就這樣被媽媽帶進監獄,成為年紀最小的鐵窗人口。
    雖然近幾年來,台灣矯正機構的育兒環境已有所改善,但基於國情與文化的關係,不具備為每對親子設置獨立房舍的空間,所以當巧兒夜晚啼哭,仍會惹來其他同房者怨聲載道。此外,當孩子開始牙牙學語,監獄封閉的特有氛圍和環境,多少會干擾孩子的認知發展及芳宜的教養親權;而當巧兒學會站立,離開育兒室後也只能站在房舍內的小床上;監獄,實在不是理想的育兒場所。
    由於刑期還很長,幾經思量,芳宜決定讓巧兒離開監獄,盡快找到收養家庭。芳宜的主責社工為讓生母、生父確認文件跑了數趟女監、男監,即便在巧兒順利出養後,社工仍時常和芳宜信件往來,提醒芳宜保重自己。某次赴監探訪,社工正巧懷孕,芳宜一看見社工的大肚子,立刻流下淚來:「如果那時我們不要犯錯,應該也可以把日子過好…」,收下社工帶來巧兒長大的照片,芳宜寶貝地收進小紙盒中:「現在我只希望巧兒能過好日子,我會祝福她。」
 
    有關受刑人與稚齡子女的親子政策,台北大學社工系陳祖輝助理教授曾針對美國、西班牙、德國、中國發表研究,綜合而言大致分為幾種制度:第一種是監獄內設有托育中心,白天母親執行獄中工作,晚上與孩子同住(美、西、德);第二種是低危險受刑人白天可返家和孩子相處,晚上必須返監服刑(德);第三種是托育中心設於監獄之外,不可將子女攜帶入監(中)。在台灣,目前執行的狀況類似第一種,獄中也聘有保育人員,在母親工作時,負責孩子的生活照護。另外,獄中設有獨立親子房舍的國家有美、德兩國,但僅限於部分地方及條件,而西班牙甚至設有家庭式房舍,主要提供給父母雙方都遭判刑、並且無性侵及家暴前科者申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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